牛皮癣公务员体检 公务员体检医生写下了银屑病

作者:小天 时间:24-10-12 阅读数:16人阅读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1、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能患有白癜风、牛皮癣等相应的皮肤病,也不能患有结核病,更不能患有冠心病、心肌炎等心脏疾病。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杂音;(二)频发期前收缩;(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3、具体内容: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4、身高、体重检查:男性身高不低于16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0cm。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是在公务员入职前进行的体检标准范围。规定了即将入职的公务员各项检测指标的量化范畴,包括心率、心电图、血压、血液系统疾病在内的二十一条标准。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6、为了提升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邀请了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请问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中第三条说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

1、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2、因为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存在纹身不合格。手上有伤疤不符合上面两条,所以考公务员没有影响。

3、不能,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4、你好,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按照体检要求,一般性的理解就是绝症和传染性强的疾病不能通过体检,其他一般是没有问题的。有些地方不会脱衣检查,只是一般性的询问你是否有既往病史。这是说一般情况,但是各地都有自己的执行标准,这个谁都说不好。

5、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纹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6、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嗅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8,报考基层监狱机关信息化管理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0(含);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个人认为你应该是可以的,而且白癜风其实现在很多都能治愈。

牛皮癣或者身上有疤痕可以通过公务员体检吗?

1、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是不能患有白癜风、牛皮癣等相应的皮肤病,也不能患有结核病,更不能患有冠心病、心肌炎等心脏疾病,更不能患有肝炎、肝硬化等疾病,也不能患有一系列的传染性疾病。只有体检结果正常,才可以正式通过体检,然后正式上岗成为一名公务员工作。

2、根据公务员的体检合格标准,患有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的,体检不合格。牛皮癣虽然不属于以上这些情况,但是如果对考生后期的正常履行职责产生影响的话也是不能通过体检的,考生最好在报考的时候和招考单位确认下。

3、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